东华理工大学2021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发布者:张良清发布时间:2021-11-26浏览次数:34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专项扩招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精神和教育部、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东华理工大学

2.国标代码: 104050

3.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地点:江西省抚州市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东华理工大学2021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宜,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委员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学院院长等代表组成。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四条 凡符合《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国企员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医护人员、工业园区学徒、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五条 20211110-16日在相应县(市、区)招考办取得2021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或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但未被录取的考生。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在2021年普通高考(含单招、艺术类专业统考、校考等)中受到作弊处理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学制
计算机应用技术2003年
工程测量技术2003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1003年
旅游管理1003年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七条 每人3500/年,学费不含教材费等其他费用。

第七章 报考及资格查询时间

第八条 报考时间:考生于1117-20日,登录学校官网填报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报考有关信息。

第九条 考试资格审查时间:考生于1125-27日登录我校网站,通过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方式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确认。

第八章 专项测试

第十条 考试时间:11289:00-11:00(考生8:45登录做好考试准备)

第十一条 考试形式:机考。考生用电脑登录我院扩招考试系统完成考试,考前签订《承诺书》,保证遵守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退档”承诺。

第十二条 考试内容:语文及职业常识、数学知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考试题满分为300分。

第十三条 考生需要准备的设备:考试用电脑(需带摄像头)一台、带手机支架的智能手机一部。

注:请考生及时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考生须知及学校扩招考试其他事项通知。

第九章 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严格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测试成绩、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思想政治、信息技术、语文及职业常识、数学知识等分值的优先级顺序由高至低排名录取;原则上按考生填报专业录取,特殊情况按学校办学实际确定;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退档。

第十五条 体检安排:考生可在学校网站自行下载《2021年高职扩招考生体格检查表》到经省卫健委核定并公布的县级或二甲以上医院体检,1128日前将体检结果表拍照、身份证正反面拍照、毕业证拍照(统一以姓名+考生号命名)发送至529497042@qq.com的电子邮箱中,如未参加体检并未将其它材料提交的学生将会影响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 录取时间:学校将在1225日前在学校官网发布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报到时间:本次扩招专项录取新生,安排在2022年春季入学,具体入学时间根据学院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第十章 教学管理

第十八条 学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要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基本学制3年。初中起点同等学力毕业生,基本学制5年,每取得一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缩减1年学制,最高缩减2年。实施弹性学习,最长不超过6年。

第十九条 授课形式:采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学习形式包括:阶段性集中学习、远程网络学习等;授课形式包括:远程网络授课、集中授课(具体教学安排待定);学习周期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集中学习不低于总学时的40%,每年集中授课时间具体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及时在我院官网公布,尽量不影响学生的正常工作。

第二十条 学籍管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二十一条 毕业待遇:通过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按要求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后,颁发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属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学历教育。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二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学校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监督,业务职能部门将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高职扩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扩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东华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加强信息公开。学校将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同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项由学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部门负责给予相应的解释和说明。

第十三章 联系方式

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94-8302005 万老师,0791-88515755 郭老师

2.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羊城路154(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校区

3.院校网址:https://gzxy.ecut.edu.cn/



                            东华理工大学2021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20211122日